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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省教育学会课题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9-09-01 16:31:4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现把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与江苏省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布置如下:

一、关于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

    1、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916日止。

    2、申报方式

    认真填写课题申报评审书和评审活页,于916日前将申报课题的评审书、评审活页电子稿以及课题信息汇总表打包压缩,以单位加课题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276871112@qq.com,同时将申报课题评审书和评审活页纸质稿(各3份)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

    3、申报数量

    园区每单位限报1项。

    根据市教科院分配的指标,园区共可推荐申报25项。申报限额数包括“初中教育专项”、“青年教师专项”(198011日及以后出生者申报)、“乡村教师专项”(村小、村幼儿园、村教学点老师申报)、“体卫艺专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30%

    “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专项”请在申报汇总表中注明,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学生资助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招生考试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必须与专项主题高度相关,不列入上述申报限额数。

    4、申报选题

    选题可参照《江苏省教育科学“十三五”发展规划要点》第五部分中的“重点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所列出的只是“方向”,不是具体的课题名称,在每个“方向”下申报者可自主选题。

    5、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课题申报工作,提高申报质量,尤其要关注科研和教学的融合,使科研真正服务于提高教育质量;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将邀请专家进行初评,根据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质量优先,统筹兼顾。

    省规划课题申报见附件1

二、关于江苏省教育学会“十三五”规划2019年课题申报工作:

    1.精心选题

    本年度只设重点课题指南,一般课题不设指南。课题名称由申请人自拟,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区级申报

    园区每单位限申报1项,已承担省学会“十三五”课题的个人须结题后才能申报新的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课题论证活页》,于2019916日前将纸质稿3份和《课题申报承诺保证书》1份报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区学会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根据分配的指标推荐申报。初审通过的课题,按规定进行网络申报。

    3.其它事项

    省评审通过立项的课题,届时按有关规定交评审费:省教育学会会员(个人会员与团体会员)收取100/项,非会员收取200/项。

    省学会课题申报见附件2

 

    附件1:省规划课题申报附件

    附件2:省学会课题申报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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