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园区中小学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园区各中小学(含园区外国语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精神,提高教师校本教研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近期,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开展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研教〔2022〕24号),通知要求自今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园区中小学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评估学校
园区各中小学(含园区外国语学校)
二、评估指南
以《苏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实施方案》为指南,科学规范开展园区各校评估工作。
三、具体安排
1、评估工作组
学校评估工作组由分管校长、中层干部、学科骨干组成,区评估工作组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估工作组具体负责评估验收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估验收结论,提出校本教研改进建议。
2、开展评估验收
(1)学校自评
各校针对《苏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评估指标(试行稿)》具体要求,形成支撑材料,进行分项赋分,并撰写5000字左右的学校自评报告。自评报告电子稿、校本教研评估表(同《苏州市中小学校本教研评估指标(试行稿)》)发送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各相关人员邮箱。2022年12月底完成学校自评材料上报。
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小中部):魏斯化542479230@qq.com
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初中部、星海实验中学初中部):王静静59869611@qq.com
高中(含星海实验中学高中部):商三英157408985@qq.com
(2)园区复评
2023年3月份,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将依据苏州市教科院的要求,采用听、查、看、访的方式对于自评“优秀”的学校进行复评,从中择优推举10所学校上报苏州市教科院参与大市终评。
3、结果运用
各校要以评估验收为契机,对照评估指标及评估结果,发现不足,及时改进优化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校本教研质量。
附件:关于开展校本教研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研教〔2022〕24号).pdf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0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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