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风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党员教师勤勉履职、清正廉洁承诺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0 17:45:3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我作为一名党员教师,将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 〔2014〕4号)、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苏教人师〔2017〕13号)和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党委有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树立勤勉履职、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维护园区教育系统和中心集体的良好声誉,现郑重承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发表、不传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2.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开展有偿家教活动,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活动,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补课、提供教师和学生等相关信息。

3.勤勉履职乐于奉献。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按照“勤于学习、乐于研究、精于业务”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指导能力。增强研训服务发展的意识,勤勉履职,敢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为园区教育“十三五”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4公私分明清正廉洁。坚定职业理想,坚守道德底线,公私分明,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廉洁研训的相关要求,不借岗位和指导之名收受园区各学校以及教师的礼品、礼金以及专家指导费。

以上承诺,我将严格履行,自觉接受中心、学校、教师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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