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有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不断规范党员干部行为,树立良好形象,维护集体声誉,提出如下责任要求:
1.严守纪律、严明规矩。充分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时刻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守纪律,更要带头讲规矩。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定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理想信念,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党纪观念和政治意识。严明组织纪律,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克服自由涣散、目无组织、纪律松弛等不良现象。坚守组织原则,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切实树标杆、作表率,自觉做明白人、清醒人、带头人。
2.严守规定、查究“四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和园区工委“十二项规定”,持续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落实《廉政准则》,坚持做到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注重发扬优良传统和务实作风,大力弘扬时代新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敢于担当,敢于负责。
3.强化意识、崇廉尚廉。不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严格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党委关于严禁有偿家教的相关规定,不开展有偿家教活动,不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业务指导活动中,不收受学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专家指导费等;不把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业务指导活动移到双休、节假日或其他非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变相收受学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专家指导费等。
4.强化制度执行、依规办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目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大宗物品招标采购及自行采购物品等,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合理、科学采购,努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名)
(盖章)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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