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作风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党员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09:55:28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网信办联合印发的《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和苏州市《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实施办法》要求,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本人就自己的网络言行作出以下承诺: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共筑网上网下同心圆。

2.决不参与以下网络传播行为:发表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否定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国史、军史,抹黑革命先烈和英雄模范;制造、传播各类谣言特别是政治类谣言,散布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出版、购买、传播非法出版物;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制作、传播其他有严重问题的文章、言论、音视频等信息内容。

3.决不参加以下网络活动:组织、参加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和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参与网上宗教活动、邪教活动,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极其活动;利用网络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浏览、访问非法和反动网站等。

4.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本人以职务身份在微博、微信、网络直播、论坛社区等境内外网络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建立的群组。

5.带头履行举报监督义务。发现网上违法违规违纪信息、活动的,及时主动向有关部门、网络平台等举报,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方面处置。

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不良影响,自愿接受组织处理。

 

 

 

 

                       承诺人: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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