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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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园教发〔2019〕8号 | |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
处理办法
根据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结合中心实际,现制定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十项24条,请中心全体成员认真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杜绝负面清单所列行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教育环境。
一、负面清单
(一)坚定政治方向
1.在教科研训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利用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发表、转发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拉帮结派、散播谣言,诋毁园区教育和中心的良好形象,对中心的集体决策恶意中伤、歪曲事实。
(二)自觉爱国守法
4.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不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5.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6.执行中心制度规定,搞变通,打折扣,搞有选择性执行;恶意损坏公共财物。
(三)传播优秀文化
7.在课堂、讲座、网络论坛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言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甚至有害思想。
8.向师生传播有调侃领袖、英雄的段子。
(四)潜心教书育人
9.不爱读书学习和探究,专业素质不过硬;在岗不敬业,缺乏进取精神,事业心、责任心不强;缺乏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合作精神淡薄。
10.无故不承担教科研训督等工作任务;对中心布置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不能集中力量按时完成。
11.擅自从事影响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
(五)关心爱护学生
12. 不尊重学生,不平等公平对待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13.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烈,不履行好安全责任和义务。
14.利用网络发表与传播违反法律法规、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信息言论。
15.组织开展教师集中培训、学科研训和学生竞赛等活动,不重视安全防范。
(七)坚持言行雅正
16.不为人师表,不以身作则,言行不规范,举止不文明。
(八)秉持公平诚信
17.在质量监测、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训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8.不执行教师、学生竞赛活动的相关规定,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所学校、每一个教师和每一个学生。
(九)坚守廉洁自律
19.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不遵守廉洁研训要求。
20.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开展对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师培训等业务指导活动中,收受学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专家指导费等。
21.把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业务指导活动移到双休、节假日或其他非正常工作时间范围内,变相收受学校的礼品、礼金、购物卡、专家指导费等。
(十)规范从教行为
22.组织、参与有偿补课。
23.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24.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
二、处理办法
1. 实行 “一票否决”制度,以有力措施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2. 按照准则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凡有上述负面清单上的情况,一经查实,严格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3. 属名师管理范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当年名师考核不合格直至取消名师称号及相关待遇等处理。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抄送: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6月6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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