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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年度绩效薪资分配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22 10:28:4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文件

 

苏园教发〔2019〕6号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年度绩效薪资分配实施方案

(2019年5月6日教代会审议通过)

 

一、实施背景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现行的年度绩效薪资分配政策,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年度绩效薪资分配方案将实行“年薪路条”、“奖金路条”双轨运行机制,主任、副主任类别执行“年薪路条”制,中层干部、教师、职工类别执行“奖金路条”制。为适应现行年度绩效薪资分配机制,特制定《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年度绩效薪资分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

二、实施对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实施对象,为中心(含教育督导室)在编在职教师、职工。

三、实施时间

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实施办法

1.主任、副主任类别执行“年薪路条”制,年薪包括“月度基础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大部分,“年度绩效奖金”基准由园区组织部、教育局根据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予以公布。退居二线的主任、副主任,年度薪资按当年度公布的年度绩效薪资标准进行发放;在职的主任、副主任,“月度基础工资”按实际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经年度绩效考核后进行重新分配。

2.中层干部、教师、职工类别执行“奖金路条”制,年薪包括“月度基础工资”、“年度绩效奖金”两大部分。中层干部和教师、职工的“年度绩效奖金”基准由园区组织部、教育局根据当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别予以公布。中层干部,“月度基础工资”按实际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同一个类别内进行重新分配。教师、职工(含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财务),“月度基础工资”按实际发放,“年度绩效奖金”分设不同学段基准,原则上参照学校同学段当年度中层干部的“年度绩效奖金”基准,在不突破分配总额情况下,由行政班子、支委班子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集体研究确定,“年度绩效奖金”经年度绩效考核后在同一个学段内进行重新分配。

五、薪资结构

1.月度基础工资:月度基础工资,包括“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教龄津贴、特教津贴”四个部分。月度基础工资,在扣除个人缴交公积金、养老金、职业年金、医保、个税、工会会员费等前提下,按12个月发放。

2.年度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按“月度考核工资、年终奖金”两个部分多次发放。月度考核工资,按每年的1月—6月、9月—12月共10个月发放,各个学段的标准由行政班子、支委班子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集体研究确定,按规定纳入“年度绩效奖金”范畴。年终奖金,在扣除月度考核工资基础上,依据各学段“年度绩效奖金”基准,结合当年度的出勤、加班、绩效考核等情况进行重新分配。

六、分配原则

以绩效为基础的年度薪资分配实施方案,遵循“分类分配、按岗计酬、优劳优酬、多劳多酬”的原则。

1.分类分配原则:分类分配原则,是指各学段类别人员在执行《本方案》时,体现“相对独立”特点,遵循“分类分配”原则。不同学段类别人员的基准不同、分配总额不同,分配时互不影响,互不干忧。

2.按岗计酬原则:按岗计酬原则,是指各学段类别人员在执行《本方案》时,体现“工作岗位”特点,遵循“按岗计酬”原则。在执行时,结合工作岗位特点设置相应的基准。如有工作岗位变动或调进调出,则按岗位实际工作时间(月)分段计算。

3.优劳优酬原则:优劳优酬原则,是指各学类别人员在执行《本方案》时,体现“同岗不同酬”特点,遵循“优劳优酬”原则。结合各自当年度绩效考核实际,在年度绩效奖金中予以体现。

4.多劳多酬原则:多劳多酬原则,是指各学段类别人员在执行《本方案》时,体现“劳有所得”特点,遵循“多劳多酬”原则。结合各自出勤、加班考核实际,在年度绩效奖金中予以体现。

七、出勤考核

中心工作人员病事假需履行请假手续,病假需提供病假证明,事假需提供书面申请。出勤考核与年度绩效奖金挂钩,并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丧假规定:①婚假:婚假一般为13天,晚婚假为15天,在暑寒假或国假期间婚假不补。晚婚夫妻双方年龄为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②产假:女方产假128天,剖腹产增加15天,产前可提前15天开始请假;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暑寒假生育假期不补。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可休息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可休息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可休息42天。③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给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直系的兄弟姐妹亡故给假1天,赴外地奔丧适当给路程假,在国假、双休日期间不补。如婚丧假国家、省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2.病事假处理:病事假天数将纳入出勤考核,不必要的事假应尽可能减少。病事假按如下标准在年度绩效奖金中予以扣除:

 

 

病事假

出勤考核

t1月

1月6月

t>6月

扣除

每天扣年度薪资基准0.1%

超过1个月的部分,每天扣年度薪资基准0.08%

全年扣年度薪资基准的15%

如遇病假时间较长或重病等特殊情况,经行政班子、支委班子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集体研究决定,给予适当补助。

3.劳动纪律:每周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节假日调休和特殊情况除外)。上班工作时间为上午8:20~11:20,下午13:00~17:00(公出除外)。

4.加班规定:正常休息日上班可作加班处理,每天按50元的标准计。凡是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依据)或中心安排的加班,方可纳入加班范畴。

八、绩效考核

1.主任、副主任由园区组织部、教育局负责年度绩效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主任、副主任的年度绩效薪资挂钩,与中层干部、教师、职工的年度绩效奖金基准挂钩。

2.中层干部由中心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绩效考核;教师、职工,由分管主任、部门负责人结合条线年度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具体的考核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3.教育系统各直属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第,根据考核结果分别按5%、10%、15%的绩效上浮(年度薪资基准40%部分)。

4.中层干部、教师、职工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第,每一个等第将在年度绩效奖金予以体现,具体差额经行政班子、支委班子按“三重一大”议事制度集体研究决定。

九、其它规定

1.主任、副主任的加班不作统计,不纳入年度薪资范畴。

2.《本方案》经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解释权归中心(含教育督导室)考核领导小组。

3.如遇园区教育局薪资政策调整,《本方案》将随之修订。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一九年五月六日

 

 

 

 

 

抄送: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5月6日印发

        共印: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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