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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9-01 14:24:28 浏览次数: 【字体: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文件

 

苏园教发〔202015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管理实施办法的补充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对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管理,切实增强风险内控和廉洁自律意识,现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采购方式

1.政府采购:单次采购达20万元及以上项目均需实行政府采购。

2.自行询价采购:单次采购20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均需实行自行询价采购。

3.直接采购:单次采购1万元以下。

二、采购审批

中心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由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在采购前提出书面采购申请,填写《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采购申请单》(见“附件1”),经分管主任、主任审核同意后,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根据苏园教发〔202014号《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采购询价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采购程序

1.政府采购程序:申报计划—确定代理—申报项目—制定方案—采购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有关网站、教育局网站发布)—组织评标—中标公告—签订合同—合同备案—申请经费—验收报告—结付货款—登记入帐。

2.自行询价程序:项目申报—领导审批—编制标书—标书审核—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心网站、教育局网站发布)—选供应商—组织询价(资格审查)—中标公告—签订合同—验收报告—结付款项。

3.直接采购程序:项目申报—领导审批—编制方案—选供应商—签订合同—验收报告—结付款项

四、归档材料清单

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应及时完成采购项目材料的收集整理,收集完备后及时交办公室存档,由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填写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材料审核单。

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需提供的采购项目材料清单如下:

类别

采购项目材料清单(原件)

政府

采购

项目

1.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议纪要(附件3);

2.采购合同(需财政局备案);

3.中介代理机构提供的一整套政府采购资料,包括项目采购公告、中标公告、采购文件、供应商资格审查证明等;

4.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

自行

询价

项目

1.采购申请单(附件1)(教师培训项目除外);

2.自行询价会议纪要(附件2);

3.自行询价记录表(附件4);

4.采购询价方案;

5.至少三家服务公司报价单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采购合同;

7.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

直接

采购

项目

1.采购申请单(附件1);

2.采购方案;

3.采购合同;

4.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

五、核报材料清单

采购完成后,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到财务室核报时,需凭发票并提供采购项目材料清单,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核报。

(一)政府采购项目核报

1.采购合同复印件;

2.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复印件;

3.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材料审核单(附件6);

4.送货单(教师培训项目除外);

5.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

(二)自行询价项目核报

1.采购合同复印件;

2.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复印件;

3.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材料审核单(附件6);

4.送货单(教师培训项目除外)。

(三)直接采购项目

1.采购申请单(附件1);

2.采购方案;

3.采购合同复印件;

4.送货单;

5.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复印件。

(四)关于教师培训项目核报的说明

区域教师培训经费的核报,需根据该专项管理经费管理要求。为方便核报人员提供材料,特将材料清单明确如下:

区域教师培训项目分为外包和非外包两类。项目采购完成后,部门负责人或经办人先后到培训处、财务室核报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核报。(凡涉及专家讲座,核报前至少半个月需提供讲座备案表至培训处)

 

类别

核报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外包

项目

1.采购合同复印件;  2.合同履行验收报告(附件5)复印件; 3.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材料审核单(附件6);4.政府采购项目登记表; 5.支付申请单; 6.预算表; 7.核报表; 8.签到表(网络在线培训除外);  

9.活动通知; 10.新闻报道(网络在线培训除外); 11.培训计划或活动方案; 12.发票。

非外包项目

1.采购合同复印件; 2.预算表;  3.支付申请单; 4.核报表;5.签到表; 6.活动通知; 7.新闻报道;  8.培训计划或活动方案; 9.专家职称证书(副高及以下除外); 10.专家经费核报审批表(学科研训可由培训处汇总提供); 11.专家经费预算汇总表(仅学科研训需提供,可由培训处汇总提供); 12.销货清单; 13.支付凭证; 14.餐饮菜单; 15.住宿流水;

16.领书单; 17.指标划拨表; 18.发票;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采购申请单

附件2:自行询价会议纪要

附件3: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会议纪要

附件4:自行询价记录表

附件5: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附件6:物品采购及服务类项目招标询价材料审核单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09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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