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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4 14:36:4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师干训〔2023〕16号文件《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育管理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参加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必须为原创且没有公开发表过,立足基础教育管理和学校管理实践,立意新颖、观点鲜明。

2.选题范围

1)学校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区域教育科研文化建设、班级文化建设

2)学校管理:校长领导力提升、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学校安全与法律

3)教科研管理:学科教研组建设、教学组织管理

4)教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教师队伍建设

5)学生管理:德育、班级管理、社团建设

3.参评论文格式统一。文本格式为:标题二号黑体,单位、邮编和姓名四号楷体,摘要小四号楷体,正文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五号楷体,字数在3000-6000字;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学校+姓名”。

二、参评对象

基础教育管理者、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及教育科研人员。

三、参评办法

论文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接受以个人的方式参加评选;参评论文需提交纸质稿、知网查重报告和电子文档。纸质稿用A4纸打印,以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如发现抄袭他人或网上论文将向所在单位通报。

限于申报总数,各校(园)限择优推荐不超过3篇论文。

三、截止时间

参评论文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3日。

四、其它事项

1、由江苏省师干训中心成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参评论文经初评、复评和评审委员会终评,分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统一由江苏省师干训中心颁发获奖证书;特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名单择期在《学校管理》杂志上公布,优秀获奖论文将分期选登在《学校管理》杂志上。

2、为规范文本管理,请填写参赛论文封面(见附件1)。编号、序号不需填写。封面与纸质稿订在一起一式一份送园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电子档及汇总表发送到邮箱276871112@qq.com。


附件1.docx

附件2(1).xlsx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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