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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在线培训(秋季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08 11: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十四五”教育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要求,苏州市电教馆决定举办“决定举办2023年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在线培训(秋季班)”。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程

提供共17个在线培训课程选择(详见报名表)。

二、培训范围

各中小学、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的专任教师。

三、报名须知

1.由于省教师培训平台的管理要求,每名学员只能选报一门课程。由学校统一填写《2023年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在线培训集体报名表》(详见附件一),报名表中填写选修各课程的教师人数(不同学段分开填写),培训负责人联系方式、单位税号等,填写完成后请核对,确认无误。

2.为规范报名流程,报名表以EXCEL电子稿+扫描件(须有学校盖章)形式于9月15日(下周五)下班前发送至邮箱:48676117@qq.com,联系电话69995936,发送后请学校培训负责人完成问卷填写: https://www.wjx.cn/vm/hBcmIh0.aspx#。请各校关注时间点按时上报,过时不候。

3.参加培训学员须为已在省教师信息平台正式入库教师,校际交流教师在省教师信息平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报名。学校培训负责人完成报名,接到QQ群通知后于9月19日12:00前在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根据教师的课程选择情况为教师报名,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换教师。

4.报名后相关通知及账户密码都将在开班前通过QQ群通知,请及时关注查收。请各中小学培训负责人加入园区教师培训群,群号 320235628,各幼儿园培训负责人加入园区教师培训幼儿园群,群号397524555。(申请加入时注明单位名称)

四、付费方式

培训费以每课时3元收取,市电教馆根据报名人数开好发票,学校领取发票后进行对公转账,不接受现金缴费,不得向教师个人收取费用。

五、开班安排

1. 能力提升培训开班时间为9月25日,开班前学校培训管理员将账号和初始密码通知学员,并在开班后两天内及时登陆苏州教师培训网http://sztt.suzhou.edu.cn/进行学习。各培训课程将在11月15日及之前结业,培训注意事项等请学员登录平台后关注研修公告。

2.凡参加能力提升培训的教师要按照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在线学习,并完成相关学习任务。上线学习次数少、不能认真参与交流讨论、不能完成相关作业的教师,将无法获得学时,QQ群中会定期公布参加教师的学习情况。

六、相关说明

根据往年苏州市通知精神,年度各校参加培训人数不低于全校教师人数的20%。请各校在组织报名时关注学校老师参与培训情况。

附件一:2023年苏州智慧教育示范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在线培训集体(秋季班)报名表.xls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9月8日


三审三校:教师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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