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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市、区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6-12 10:40:19 浏览次数: 【字体:

工业技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接市教科规划办通知,即日起启动省、市教育科学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同步启动区级课题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1.有意向申报的单位和个人认真研读市规划办有关通知文件精神(附件1)。明确课题类别及要求。

        2.各单位推荐申报数量:

第一类:园区分配指标:省市规划课题55

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省、市规划课题1

第二类:园区分配指标:省专项课题7项,市规划专项课题20项。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可推荐1项省专项课题(包括青年专项、乡村专项、委托专项);各中小学、幼儿园可推荐1项市规划自设专项课题(包括党建研究专项、苏州市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基础教育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培养专项)。

第三类:不占指标的省、市专项:

省级苏教名家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符合条件自由申报,不占指标。苏州市基础教育发展研究联盟专项,限苏州市教科院审批的跨区域研究联盟成员校申报,每个成员校限报1项,成员校如有此类在研专项,不再受理申报

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超额申报不接收,区级组织评审后按指标择优推荐进入市级评审。对于市级评审落选的课题,根据意愿可立项为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二)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1.课题主持人要求

申报课题的主持人应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一般每项课题一位主持人。

2.申报条件:

1)所承担的省、市、区级课题尚未结题的教师,不可申报。

2)已提交结题材料、尚未领到结题证书的课题,课题主持人可以申报。

3. 申报方向

方向1:一般课题

方向2: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4.申报指标

各中小学、幼儿园按在岗教师人数申报。为落实青年科研骨干支持计划,申报指标向青年教师倾斜100人以下的单位可报3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2项;100人到200人的单位可报5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3项;200人到300人的单位可报6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4项;300人到400人的单位可报7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5项;400人以上的单位可报8项,其中青年教师专项不少于6项。

幼儿园有分园的,可增加1项青年教师专项课题。

(三)申报办法

1.纸质评审书和评审活页一式一份(重点课题和专项课题评审书不同,注意区分不同类型课题的评审书)(附件2),送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各单位将评审书、汇总表电子稿收齐后以单位命名发邮箱276871112@qq.com

2.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纸质稿递交时间:202575集中收取

区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递交时间:2025923日集中收取。

附件1:苏教科规【20254

附件1苏教科规〔2025〕4号.pdf

附件2:评审书和活页、汇总表

附件2:市级十四五申报表格_.zip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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