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苏州工业园区“十四五”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研兴教,科研兴校”战略,总结发现“十四五”期间园区教育科研最新成果,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以科研为先导,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不断探索教育规律。经研究开展苏州工业园区“十四五”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适用单位及对象
园区各学校、幼儿园,教师发展中心、工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从事教育教学业务的教师、工作人员。
二、参评范围及指标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完成的全国、省、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省级教学研究课题成果(以结题证书为准)。曾经获得市级及以上各类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评。
各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200人以下的单位可报1-2项成果;200人以上的单位可报3项成果。
二、申报材料及报送
1. 课题材料要求:
①《苏州工业园区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汇总表1份。
②研究成果附件。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课题研究报告1份、重要论文成果全文复印件限8篇,影响辐射材料限5份,其他重要佐证材料限3份。每项材料首页均需学校验证盖章。著作需提供原件1本。以上“研究成果附件”除学术著作外按顺序合订成册,用牛皮纸档案袋装袋,单独打印一张申报表作为封面贴于档案袋上。
2. 由各课题组所在学校科研部门向区教师发展中心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2026年3月10日前交至园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稿以“单位+申报人”重命名,发指定邮箱chenzhedp@163.com。
三、材料审核及奖励
1.各学校按指标审核盖章后送区教师发展中心科研处,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人员评审。
2.设特等奖10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30项,各等级奖项可空缺。
3. 对获得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持有人颁发证书。
附件1科研成果申报表
附件2信息汇总表
苏州工业园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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