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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3-23 16:20:4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工业技校、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及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立足苏州“崇文重教、精致开放、创新务实”的地域文化特质,系统推进育人方式转型,苏州市教育学会与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联合实施“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卓越计划”)。现就我区此项工作的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核心理念与重点方向。(见附件1)

二、申报与评审:

全区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学校)、职业类学校均可申报,每校限报1项。

(一)申报条件 (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表》。须按规定格式规范填写,内容应重点阐述项目设计的系统性、创新性与可行性。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实施背景、主要问题、总体目标、重点内容、推进路径、保障措施及预期成果等,结构完整、逻辑清晰,总字数不超过5000字。

3.佐证材料。可包括学校已取得的有关成果证明、现有资源积累情况、团队人员构成及资质证明、校内外合作意向或协议等,材料应真实有效、分类整理,并与申报内容相支撑。

(三)评审流程

1.申报与论证:申报学校按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整理相关佐证材料,经校内组织论证通过后,4月17日前统一报送至区教育学会,其中《申报表》和《实施方案》均一式三份,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打包(文件名为“××学校建设卓越计划”)通过企业微信发彭永新老师。

2.初审与推荐:区教育学会联合区教发中心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报园区教育局审批后推荐至苏州市教育学会。

三、管理与保障

立项项目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区域组织实施和学校主体落实制度。园区教育学会和区教发中心将配合苏州市教育学会学术指导委员会与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积极组建本计划指导小组,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政策协调、过程指导与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区域内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与支持保障工作。各立项单位须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的专项工作小组,将项目实施纳入学校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内部推进机制与配套制度,确保计划落地见效。

 

附件1:苏州市教育学会、苏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实施“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的通知

附件1:苏教会〔2026〕18号关于实施“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2:《“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申报表》

附件2:苏式育人·未来学校建设卓越计划申报表.docx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学会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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